各党支部、各单位:
两年来,我院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福建师大党委关于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精神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的工作目标,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积极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掀起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热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院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校园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展示文明创建成果,树立文明先进典型,凝聚人心,鼓舞干劲,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类别
(一)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二)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三)2014—2015年度文明示范宿舍;
(四)2014—2015年度文明家庭。
三、评选条件
详见《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闽科委〔2014〕40号)。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11月10日前)。各单位认真对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自查自评,并以写实的方式对本单位两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二)推荐申报(11月11日—11月20日)
1、考评范围及评选名额
(1)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范围包括各系、部、中心,机关部门、医务所和图书馆。共评出5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
(2)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各党支部可推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1名、学生1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候选人。原则上评出教职工5名,学生10名。
(3)文明示范宿舍。面向院级文明宿舍评选,每个辅导员按学生宿舍数2%推荐参评院级文明示范宿舍。按照全院宿舍总数评选出1%的院级文明示范宿舍。
(4)文明家庭。各单位可推荐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家庭1个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家庭候选家庭。共评出3个文明家庭。
2、各单位报送材料要求
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自查表一式1份、总结一式1份,报送院办公室(康美校区办公楼二楼院办李晓虹老师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1份,报送党工部(康美校区办公楼五楼党工部郑将来老师处);文明示范宿舍推荐表推荐表一式1份,报送学工部(康美校区辅导员办公室刘昌建老师处);文明家庭推荐表一式1份,报送院工会(康美校区办公楼一楼后勤管理部李毅任老师处)。以上材料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xwxczx@mnkjxy.com.cn,文件名:参评类别+单位+姓名。
3、各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自查表、申报表、推荐表(申请表格可上学院门户网页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相关部门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做好有关支撑材料的整理汇编,以备考评。
(三)考核评审(11月21日—12月10日)。考评认真对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牵头部门对送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参与单位开展考评。考评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具体由牵头部门负责实施。
(四)初审公示(12月11日—12月16日)。召开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类别初评牵头部门汇报,对各类表彰对象进行初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并予以公示,进一步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五)党委审定(12月中下旬)。院党委会听取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评选和公示情况汇报,审定表彰对象。
(六)大会表彰(12月下旬)。召开2014—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领导,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严谨有序,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评估调研期间,不得影响各单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对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的,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取消参评资格。
(三)明确目标,扎实推进。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宣传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
Copyright(C) 闽南科技学院生命科学与化学学院 闽ICP备05020843号 地址:福建泉州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 邮编:362332 Email:lgxx@mnkjxy.com.cn 联系电话:0595-26995553